被告郭川貴(譯音) (檔案照)
(新加坡訊)一名中國籍男子在雙黃線違規停車被稽查員開罰單,欲給對方「茶水費」,希望對方放他一馬。儘管多次被拒,仍掏出10新元嘗試行賄,因此被判入獄3周。
來自中國的被告郭川貴(譯音,46歲)承認一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罪名,法官周五(10月4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作出坐牢抵罪判決。
案情顯示,被告事發時受僱為一名司機,2023年4月4日當天,他駕著公司車子,要找朋友借錢。來到一個工地附近,被告違規把車停在雙黃線的路段,接著下車離開。
不久後,一名停車稽查員發現汽車違規停放,於是拍下車子照片,也開出罰單。
被告此時回來,目睹稽查員正要將罰單放在他的車上,他以華語求對方不要開罰單,但稽查員則指罰單已開出。
被告不願收罰單,詢問稽查員後得知罰款為70新元。他接著繼續求稽查員,並說給後者錢喝茶,希望對方放他一馬。
稽查員拒絕被告提議,再次通知被告罰款為70新元。被告此時則回應:「錢少一點可以嗎?我請你喝點茶」,但同樣被稽查員拒絕。
知道被告不會收到罰單,稽查員便決定離開現場,並向同僚報告此事。
在稽查員離開前,被告從錢包里掏出一張10新元鈔票,稽查員拒收款項。被告不死心,接著將錢放在對方摩哆的車速表上。
稽查員將被告的行為通報上司,並在上司建議下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