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来源于联合早报
2、DOP的职责有哪些?
2024年8月,重申DPO的重要性,因此企业需要及时设立DPO这一职位。
根据《2012年个人数据保护法》,组织必须指定至少1名数据保护官(DPO),并且必须向公众公开DPO的联系方式。
DPO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确保遵守个人数据保护法(PDPA);
培养数据保护文化;
有效处理数据查询;
管理个人数据风险警报;
在需要时与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PDPC)联络。
DPO的职责可以是组织内的一个专门职位,也可以附加到现有角色中。被任命的DPO还可以将某些职责委托给其他官员。人力资源有限的组织可以将DPO职能的运营方面外包给服务提供商。
图/来源于联合早报
四、企业须按时提交雇员收入信息
新加坡公布:未按时交雇员收入信息,2023年逾900名雇主共罚100多万元新币。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设立网络与技术韧性专家团(Cyber and Technology Resilience Experts Panel),支持金融业加强运营韧性。
9月25日,金管局宣布消息时指出,这个国际咨询团取代金管局的网络安全咨询委员会(Cyber Security Advisory Panel),责任从网络安全扩大至技术韧性,以支持金融业的营运韧性。
金管局说:“这个专家团将就金融业面对的主要新兴科技风险和威胁,向金管局提供意见,并建议提高新加坡金融业技术与网络韧性的战略和措施。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局长谢啇真说:
“随着金融机构越来越依赖技术来提供服务,保持技术韧性并妥善管理网络风险对它们来说至关重要。我们期待借助网络与技术韧性专家团为金管局和金融业提供全球视角,以打造这些重要能力,同时继续在数码化道路上奋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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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资料来源于新加坡IRAS,MAS,PDPC,联合早报等,综合网网络素材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