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耀當年立下的遺囑表示,希望在女兒李瑋玲過世後立即拆除故居。 (檔案照)
(新加坡訊)新加坡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的兒子李顯揚再次呼籲完成父母的遺願,拆除他們位於歐思禮路38號的故居,新加坡國務資政兼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張志賢說,目前不是討論這個問題的時候。
「對李瑋玲醫生的家人而言,這是一個非常艱難的時期,目前不宜就這個問題發表評論。」
李光耀的女兒李瑋玲過世後,對於歐思禮路38號房子該如何處置,張志賢接受《聯合早報》詢問時,作出上述回應。
日據時期,約1945年底/1946年初,李光耀和家人開始租下歐思禮路38號居住。 1950年9月30日,李光耀和柯玉芝正式行婚禮後,柯玉芝搬入38號,兩人是直到1965年,因保全考量才買下房子。
李顯揚前晚在面子書貼文說,剛過世的姐姐李瑋玲的遺願是舉行簡單的私人葬禮,因此他呼籲民眾尊重姐姐遺願,不要前去停柩處弔唁或出席葬禮。
他說,姐姐生前相信平等待人,前去弔唁的人都必須遵守規定,排隊致敬,連重要人物也不例外。
李顯揚透露,姐姐生前囑咐他發表聲明,重申父母的遺願是拆除故居。
「父親生前已囑咐每名子女要完成他們的遺願,因此希望新加坡人能尊重父親的遺願。」
新加坡政府於2016年成立部長委員會,探討如何處置歐思禮路38號,委員會由時任副總理張志賢領導。
委員會在2018年公布的報告中,列出三個處置房子的可能選項:第一是保留故居;第二,只保留具歷史價值的地下層飯廳;第三完全拆除故居並重新發展該地段。
李光耀在遺囑中表明,希望住家在他過世後立即拆除,如果女兒李瑋玲選擇繼續居住,房子得在她搬出後立即拆除。由於當時李瑋玲仍住在房子裡,委員會因此沒有為如何處置房子給予明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