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国会下议院以206票对1票,通过了历史性的公民权修宪案,允许马国籍母亲与外籍丈夫在海外出生的孩子,也能够申请公民权。
根据马新社报道,这项修宪案今天(17日)在国会二读、三读阶段,获得206名议员的支持,只有一人反对。
马国下议院议长说,在记名表决时一共有14名议员缺席,当中一人因为议员资格仍被冻结而不能参与投票。
根据马国联邦宪法,修宪案需要在二读和三读阶段获得至少三分之二的国会议员支持。
这项修宪案阐明,在马国以外出生的儿童,如果出生时母亲是公民,有权通过法律获得公民身份,而不是只有当父亲是公民的情况下才能享有。
修宪案的修改内容,也包括下修申请公民权的法定年龄,从21岁下降到1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