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化中學命案上訴被駁回,三司在庭上解釋裁決的理由時指出,被告策劃殺人的過程令人不寒而慄,他早在案發五個月前就在籌劃,顯示他冷酷而深思熟慮的程度。
大法官梅達順代表三司宣讀判詞時表示,被告在襲擊死者前還研究了學校的平面圖,並計劃了如何殺人。法官說,當時就讀中四的被告比起其他學生年長,因此知道以「校園襲擊」的方式更能讓他達成目的。
法官指出,這個程度的預謀和策劃比起其他殺人案更周密,而且三司認為當時被告已經對校園襲擊產生著迷。他希望能通過殺害他人,讓警方擊斃他。
要不是年少患有重鬱症 刑罰應至少20年大法官說,這起案件殘暴而冷酷,目標是一名無辜、手無寸鐵的年輕受害者,他只是碰巧在錯誤的時間出現在錯誤的地點。
「要不是念及被告年紀輕且患有心理問題,他的刑期應該至少是約20年監禁。」
心理問題只能在一定程度上減輕罪責法官指出,心理問題只能在一定程度上減輕罪責,但判刑應以「報應和阻嚇性」為主要量刑原則,尤其是在罪行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情況下。
法官說,被告其實知道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而且是在法律和道德上都是錯誤的,並為此曾陷入矛盾。
此外,被告自知心理有問題卻拒絕尋求幫助,還觀看殺人視頻,這些都是他理應能掌控的範圍,這些也是量刑時考慮到的因素。
基於這些原因,三司認為被告的心理問題只能在有限的程度上減輕他的罪責,而這起事件的性質令人髮指。
大法官指出,審理這起案件的法官在判刑時是徹底研究了案情和當時的情況後,才決定判被告坐牢16年的。
被告聞判後表現冷靜據記者在庭上觀察,被告在聽到上訴被駁回時表現得很冷靜。律師之後要求讓家屬和他說話,獲得法官批准。過程中,他也沒有表現得情緒激動,是很平靜地和父母親和弟弟說話。
庭上旁聽的公眾共有25人,當中包括被告的親友和老師。
這起轟動一時的命案發生在2021年7月19日;當時,16歲的被告在學校的一間廁所內,用50公分長的斧頭殺害當時只有13歲的同校中一生韓喆凱,導致對方頭部、頸部和身體多處重傷,最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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