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在回復《8視界新聞網》詢問時表示,負責進行研究的古蹟與遺址保存諮詢委員會,也會將2018年內閣部長級委員會報告內容,納入考量中。
在評估完成後,國家文物局會考慮委員會所給出的意見,並提出建議;該建議將提交給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長,以決定是否根據《保存古蹟法令》發出保存令。
「若部長打算保存遺址,國家文物局就會通過意向通知書(Notice of Intention),將保存遺址的消息,轉達給遺址所有者和占用者。」
當局也說,房產所有者和占用者可在合理期限內向國家文物局提出反對意見,部長會在考量各方意見後,做出最終決定。
另外,一旦意向通知書送達,相關遺址就會作為擬議中的國家紀念碑,得到和國家紀念碑相同的保護,直至部長做出最終決定。
建國總理李光耀是在2015年3月23日逝世,關於其故居是否應保留,一直出現不少爭議。
政府曾在2016年成立部長委員會,探討如何處置歐思禮路38號。部長委員會後來在2018年4月公布最終報告,提出三個選項:一、保留故居;二、只保留具歷史價值的地下層飯廳;三、拆除故居。
近期,隨著李光耀的女兒李瑋玲逝世,李光耀次子,即李瑋玲弟弟李顯揚,於本月21日向市區重建局提出申請,要求拆除李光耀故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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