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一周後,李顯揚公開表明,將以歐思禮路38號唯一合法屋主的身份,向市區重建局申請立即拆除故居,並改建一棟永久保留在家族名下的小型私人住宅。
不過,國家文物局今日(24日)宣布,將針對歐思禮路38號故居是否具有值得保留的國家歷史、文化和建築價值展開研究,以作為日後處置選項的考量。
市區重建局也說明將延緩審核李顯揚的拆除申請。
換句話說,歐思禮路38號的去或留,短期內不會有板上釘釘的結果。
李光耀生前其實沒把話說死李光耀生前曾多次公開表明希望在他身故後,歐思禮路38號能完全拆除,避免讓歐思禮路38號成為「供人瞻仰的遺蹟」。
他在2010年10月致函新加坡內閣時,清楚說明了這點,同時也強調該房子並無值得保留的建築價值。
在2011年1月出版的回憶錄《李光耀:新加坡賴以生存的硬道理》中,李光耀也重申了相似看法:
「周圍的房子因為我的房子而不能建得太高。現在就把我的房子拆除,修改規劃條例,往上建,這樣地價就會上升。」
不過,上述想法在2011年產生了變化。
李光耀在一封寫給新加坡內閣的書信中提到:
基於內閣一致反對如我所願拆除歐思禮路38號,我對此進行了反思並決定,若要保留歐思禮路38號,就必須加固地基和進行整修,並且讓人入住,否則一棟空蕩無人的建築物將很快衰敗。
然而,他在2013年立下最後一份遺囑時,又再度表達了拆除歐思禮路38號的意願。
李光耀強調,這是他和已故妻子柯玉芝共同的願望,若日後故居因法律、條例等緣故無法拆除,他要求故居只能向其家人和後人開放,尤其是李瑋玲可以繼續住在故居,想住多久便住多久。
李瑋玲和李顯揚公開指責李顯龍,稱他們試圖滿足父親遺願時面對威脅,並指大哥李顯龍為了個人目的而濫用權力。
李顯龍則回應說,他「嚴重質疑」父親最後一份遺囑的準備過程,之所以未通過法院挑戰遺囑有效性,是為了避免公開爭鬥損及父親和家族的名聲。
後續三司特別庭在2020年指出,李顯揚和其妻子林學芬在遺囑簽署過程中涉及誤導李光耀,並在審訊期間說謊。
三司也裁定,林學芬在處理遺囑時違反專業操守,吊銷其執業資格15個月。
李顯揚和林學芬後來在2022年離開新加坡,並在周二(22日)宣告正式獲得英國政治庇護。
值得一提的是,李顯龍當時表明迴避參與政府任何有關故居的決策。
部長委員會2018年4月公布的最終報告針對故居處置提出了三個選項:
李瑋玲辭世,意味著這個「日後」已經到來。
回顧李光耀生前對歐思禮路38號處置方式的態度演變,「要留可以,但只能對家族開放」是底線。
然而,作為在新加坡歷史存在重要意義的建築物,歐思禮路38號也是具有公共利益的私人產業。
這不僅是「家事」,也是「國事」,任何非黑即白的選項,都有可能引發更多爭議。
國家文物局在今日發布的文告中指出,政府認識到公眾對歐思禮路38號的處置方式有著多元寬廣的意見。
「一旦頒布保存令(Preservation Order),政府將獲得所需的時間來謹慎考慮部長委員會報告中提出的不同方案,以及任何可能出現的選項。」
「這將確保一個深思熟慮的決定能經得起時間的考驗,亦能強化我們作為一個國家的團結。」
換言之,政府將繼續用時間換取空間。
解讀李光耀當年的說法,他並沒有把話說死一定要拆除故居,而是留了一些「出路」。但這些「路」與政府和民眾心目中的「路」,目前看起來是平行的,如何取得交集,只能等待時間揭示。
在尊重李光耀遺願的同時,又要如何妥善應對公眾對故居的不同期待,在兩者間找尋平衡點,端出共識最大化的折衷方案,依舊會是接下來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