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耀次子李顯揚多次催促新加坡政府尊重先父遺願,儘快拆除歐思禮路38號李光耀故居,新加坡政府昨天進行了反駁。
(歐思禮路38號李光耀故居,圖源:新加坡眼)
李光耀於2015年逝世。昨天,政府發言人重申,在李光耀逝世之前,2011年7月,他跟內閣見了面,向內閣說明了自己走了之後想把故居拆除的意願。
在那次內閣會議上,時任總理李顯龍沒有表態,其他部長基於這座屋子的歷史意義,則一致反對拆除。
(通往歐思禮路38號的路口,圖源:新加坡眼)
(當年李光耀在任時,屋子的兩頭都設有衛崗。圖源:新加坡眼)
五個月後,2011年12月,李光耀給內閣寫信,態度有了轉變。信中寫得很清楚,一共是三個要點:
一、李光耀主張拆除房子,不過,內閣成員一致認為,歐思禮路38號不應該拆除
二、再三思考之後,李光耀說,如果要保留房子,那必須加固地基,把建築整體重修
三、李光耀要求,重修之後,這套房子必須開放,讓人居住,因為無人居住的空屋很快就會腐朽敗壞
李光耀不但沒有堅持房子必須拆除,而且,在寫了這封信之後,還通過建築師向主管部門申請房子的重修和翻新,並於同年4月獲得批准。
至於李光耀夫人柯玉芝生前提過,要保護自己的隱私,不希望遊客隨意參觀自己生活過的地方,李光耀長媳何晶曾經發電郵向家人說明,屋子在翻新和重修之後,不保留李家私人空間的部分,就不存在被人窺探家庭隱私的顧慮。
(歐思禮路處於新加坡市區的核心,一公里外就是總統府、總理公署、烏節路)
在新加坡政府2018年的那個報告當中,就明確指出,歐思禮路38號的去留,留給未來的政府做決定。
至於未來的政府,有三個選擇:
一、完整保留故居,包括李家生活起居的部分,設為國家古蹟
二、只保留最有歷史意義的底層飯廳,其餘部分拆除
三、完全拆除,土地用來做其他發展用途
有人問,為何底層飯廳有歷史意義?
因為當年李光耀和他的同志們就是在那裡商討成立人民行動黨等事務,等於見證了新加坡的一段重要歷史。
如果被列為國家古蹟
下一步是什麼?
國家統計局文物局將組織專家組,對故居評估,大概會花幾周時間。如果認為應該列為國家古蹟,就會向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部長提交報告。
部長如果決定接受文物局建議,將之列為國家古蹟,文物局就必須向故居的合法主人(也就是李顯揚)發信通知。
收到信之後,屋主若有異議,必須在合理時間內提出。
在現有法律下,政府在發出通知之後,必須在一年內收購房屋,並負擔房屋的保養好與維修。如果沒有在一年收購,那麼就喪失把房屋列為國家古蹟的權利。
在法律上,歷史古蹟不一定得整體保留。以李光耀故居為例,可能是整體保留,也可能是只保留有歷史意義的底層飯廳。
昨天,新加坡政府發言人說,很多新加坡人都不急著這事。保留也好,拆也好,等等再看。政府的態度是,既要充分考慮李光耀的遺願,也要考慮故居的歷史價值,以及它對現在和未來新加坡人的意義,因此,不必急著做決定。
(設於門口的衛崗已堆了廢紙箱,實拍於10月26日;圖源:新加坡眼)
人死不能復生。一樣的道理,如果有歷史意義的屋子拆了,也就無法複製了。
我們不由得想起了鄧小平的一句名言「我們這一代缺少智慧,談這個問題達不成一致意見,下一代比我們聰明,一定會找到彼此都能接受的方法」。
他也說,「這個問題可以先擱置一下,先放一放。過幾年後,我們坐下來,平心靜氣地商討一個可為各方接受的方式」。
李光耀故居的去留問題,是不是也可以用這個思路?
為什麼李顯揚著急把故居拆掉呢?
大家怎麼看?
新加坡「國家古蹟」小科普
新加坡目前大概有70多處國家古蹟和7000多處受保留建築。這些建築都有歷史、傳統、建築美學價值,受法律保護,不得隨意拆除甚至裝修。
這些國家古蹟包括:十九世紀的舊馬來王宮(1839年)、天福宮(1839年)、聖安德烈座堂(1856年)、浮爾頓酒店(前郵政總局,1867年)、聖淘沙炮台(1878年)、晚晴園/孫中山故居(1880年)、應和會館(1881年)、陳旭年宅第(1885年)、萊佛士酒店(1887年)、萊佛士酒店(1887年)、老中華醫院(1892年)、老巴剎(1894年)。
還有二十世紀的:蓮山雙林寺(1902年)、舊道南學校(1906年)、中央消防局(1908年)、華中鐘樓(1925年)、馬里安曼廟(1927年)、蘇丹回教堂(1928年)、舊禧街警察局(1934年)、國泰大廈(1939年)、舊福特車廠(1941年)、抗日英雄林謀盛紀念碑(1954年)、南洋大學牌坊(1955年)、中正中學總校(1965年)等等。
新加坡的這些國家古蹟,你都去過了哪些?在評論區留言吧!
(天福宮)
(蘇丹回教堂)
(馬里安曼廟)
(聖安德烈座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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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南洋大學牌坊)
(中正中學總校)
(舊中華醫院)
(抗日英雄林謀盛紀念碑)
(中央消防局)
(舊禧街警察局)
(中央醫院鐘樓)
(舊馬來王宮)
(晚晴園孫中山故居)
(陳旭年宅第)
(舊道南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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