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吉隆坡高等法庭裁定,前首相納吉在一馬公司案的四項濫權控罪表面罪名成立,必須出庭抗辯。
《當今大馬》報道,高庭法官柯林宣判,控方成功證明納吉四項濫權提控的表面罪名。
目前,法官還在宣讀判詞,仍未宣判納吉餘下的另外21項洗錢控罪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