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願透露姓名的事主透露,日前通過Grab平台點了一份16元的快餐,由於手機未與電子付款方式綁定,所以選擇了現金付款。
「我當時只有100元。那名送餐員說,換好錢給我送過來(找錢給她),結果他現在已經無消息了。」
Grab發言人回復《8視界新聞網》時表示,經過徹查,公司確認了那名送餐員違反了公司的行為準則,因此已立即結束了與對方的夥伴關係。
發言人也對那名送餐員帶給相關顧客的不愉快經歷致歉。發言人強調:「這一事件並不反映大多數遵從行為準則的配送合作夥伴,所保持的誠信和專業性。」
發言人也說,公司始終致力於確保所有用戶獲得安全可靠的體驗,鼓勵任何有疑慮的用戶隨時聯繫Grab尋求幫助。
與此同時,事主向《8視界新聞網》透露,事後已經獲得Grab的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