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丹星。(圖:黃歆惠)
法官宣判國會反對黨領袖、工人黨秘書長畢丹星表面罪名成立,他稍後將親自上證人席答辯。
法官今天(5日)早上宣判,畢丹星面對的兩項控狀都表罪成立,他可以選擇是否答辯。
畢丹星表示打算答辯,但尚未透露是否會傳召任何證人。
審訊隨後休庭,早上11點30分續審,畢丹星到時將上證人席答辯。
48歲的畢丹星面對兩項牴觸國會(特權、豁免和權力)法令第31(q)節條文的控狀,指他在辣玉莎對國會撒謊的事件上,向國會特權委員會作偽證。
辯方早前提呈了書面陳詞,要求畢丹星無需答辯(no case to answer);控方針對辯方的陳詞作出回應時則表示,控方的舉證足以證明畢丹星的表罪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