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家事司法法院自2015年推出簡化離婚程序以來,越來越多的人選擇這種快捷、低成本的方式辦理離婚,僅有約8%的離婚申請最終進入訴訟程序。大法官梅達順在第四屆亞洲家庭研討會上發表演講,強調家事司法法院程序改革旨在鼓勵和最大程度地促進當事人友好解決爭議。
梅達順大法官指出,簡化離婚程序允許當事人就所有離婚相關事宜及附屬事項達成共識,且無需當事人出庭,使得程序更快且成本更低。自推出以來,簡化離婚程序的使用率從最初的24%大幅提升至去年的66%,顯示出調解和輔導在家庭案件中的有效性。
他強調,在處理家庭問題時,應儘量避免訴諸司法程序,只有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才尋求司法介入。
除了簡化離婚程序,家事司法法院還推行了其他兩項重大的程序改革,包括實施家事司法條例和側重早期法院介入的新程序,以更好地了解特定案件的管理需求。家事司法條例的實施簡化了程序,方便非專業人士理解和使用,同時加強了法官主導的家庭訴訟程序。
自2023年12月起,當事人必須聯合提交分類處理清單,讓法院初步了解案件的具體需求。當事人及代表律師還須參加治療式司法會議,法官將把合適個案分配到團隊程序中。
由調解法官、審案法官和法院家庭專家組成的跨領域團隊,將進行更針對性和個性化的管理,例如更靈活地運用調解和輔導,以及把當事人轉介到合適的支援服務和項目。
大法官上個月在家事司法法院的10周年慶祝活動上,為治療式司法模式主持推介儀式。治療式司法是由法官領導的法律流程,讓當事人和代表律師同其他專業人員合作,根據法律框架為家庭糾紛尋求及時和持久的解決方案。
內政部兼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政務部長孫雪玲在研討會閉幕禮上致辭,提到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通過親子課程和資源等方式,支持夫妻履行父母職責。其中一項資源是由社會及家庭發展部與社會領域專業人士共同開發的「親子互動規範」指南,為專業人士提供適當的家庭實踐和界限,幫助他們與父母互動並指導他們建立良好的親子關係,支持孩子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