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加坡眼收到一位讀者D女士關於租房押金糾紛的爆料。以下內容由新加坡眼根據D女士提供的內容整理:
"本以為簡單的退房,卻讓我身陷囹圄。
"D女士無助的感嘆
D女士和她的先生所租的出租房即將到期,按照常理,退房前房東應來驗房,房東卻以很忙為由推脫,讓D女士自行搬走。
在D女士詢問水電帳單的時候,卻又發來照片和視頻,聲稱屋內多處設施受損,除了空調、地磚、床墊等問題,還包括馬桶蓋污漬和衛生間電燈等小件物品的損壞。
並以此為由要求扣除押金,只予退還3000新幣押金中的700新幣。
當D女士表示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時,他的態度立即轉變,揚言走法院連這700新幣也不會退還。
然而,在D女士尋求解決方案的過程中,卻四處碰壁:
找房產中介諮詢,得知這樣的案例並不罕見,大多數受害者最終都只能選擇認栽;
去警察局,卻被告知因為沒有正式租約,連聊天記錄都不能作為有效證據,沒有合同不屬於犯法,警察也無權叫房東當面對質。建議D女士去法院問一下,看看能不能受理。
聯繫多位律師,都表示沒有勝算能拿回押金,而且還有風險可能影響以後申請簽證,雖然目前沒有案列是對處罰遊客和工作簽證的處罰,但是不排除,有可能會發生。在沒有合同的情況下,打官司幾乎沒有勝訴的可能。只能發個律師函,還要付800新,但只是一個提醒,房東可以忽略。
諮詢房改局,得知一旦投訴,因為雙方都涉及違法行為,押金將完全無法追回……
而房東也一直在馬來西亞,D女士只能在通過聊天軟體跟房東溝通。
D女士還反映,在她們搬出去以後,該房源現在依然在以短租的形式出租給其他人。
目前,D女士的押金退款無望,但她在找各種途徑對房東的違規行為進行投訴。同時也希望通過「新加坡眼」提醒大家,避免租房的時候遇到類似事件。對於此事有什麼看法,也可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在新加坡租房如何不踩坑?
在新加坡短租是違法的
根據新加坡市區重建局的條例,所有私人住宅的租賃期必須至少連續3個月,組屋則是至少6個月。任何因短期出租短期房屋而被指控的個人將面臨最高 5,000 新元的罰款。
新加坡對短租行為的監管非常嚴格,主要目標是房東而非租客,但租客也有可能在涉及非法短租時受到間接影響。為了避免任何法律風險,建議確保所有租賃行為符合新加坡的相關法律和規定,並避免使用未經批准的短租平台進行短期租賃。
對於短租的行為,可以撥打HDB專屬舉報熱線1800-555-6370提供線索,所有舉報信息將被嚴格保密。
為了幫助更多新加坡租房者避免類似風險,新加坡眼特別諮詢了專業的雙語房產平台"小鈴鐺"。他們為我們整理了以下實用建議:
一份合法的租賃合同必不可少
新加坡建屋局的官網上並沒有說明合同的必要性,只是給出了模板,也說明屋主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更改租房合同。不過如果遇到意外想要維權,一份合法的租賃合同必不可少。
合同通常包括以下詳情:
房東和租客的全名和證件號碼
待租物業的地址
租期
租金,明確說明是否包括水電費
交租時間和詳細信息
任何額外費用,例如印花稅或中介佣金
出租物業中所有物品的物品清單明細及使用狀況
房屋用途
組屋的維護和效果
租戶的承諾,例如支付租金、不轉租和保持房產狀況良好
房東的承諾,例如提供適合居住的房產
終止租賃合同通知期
觸發立即終止租賃之條款
簽合同的時候,一定留意自己是否有交印花稅,沒有交印花稅的租約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一旦出現問題,租客將很難維權,印花稅的金額一般是整個租期總租金的0.4%。
租房時還有這些注意事項
只有房主才有權出租房屋,所有的轉租都是違法的。
3房式組屋可以出租一個房間,4房式組屋可以出租兩個房間。同時租客人數也有限制,租房前必須了解該房子已經有多少位租客,如果超過6人居住就不能報住址了。
成功租賃組屋之後記得登錄HDB官網申報住址,網站如下:
https://services2.hdb.gov.sg/webapp/SX05AWSPCP/SX05PSPCPLogin.jsp
而租公寓、排屋或宿舍的WP/SP/EP/DP准證持有者,只需要將地址上報MOM,不需要上報HDB。
Alex丨編輯
HQ丨編審
新加坡眼丨來源
新加坡眼|ScamShield丨圖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