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新加坡男子在马来西亚涉嫌非法集资2800万令吉(约839万新元),被当地高庭谕令全数归还122名投资者。
《东方日报》报道,根据诉状,新加坡籍的答辩人陈致信(译音)自称是一名从事投资与金融的银行家。他以高报酬率为诱饵,说服投资者投资国内外各类金融产品。
陈致信还承诺会谨慎管理投资计划,如果投资失败也会给予赔偿。但由于投资者从未获得任何回报,因此在两年前提出诉讼。
高庭法官在裁决时认为,陈致信并没有获得马国证券监督委员会(Securities Commission Malaysia)的批准,因此他的投资活动属于非法项目。
须偿还每年5%利息高庭谕令,陈致信必须归还2800万令吉予投资者,还需从起诉日起,偿还投资者每年5%的利息,直至全数缴清。
陈致信的代表律师透露,其当事人将会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