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起嚴重的性侵犯案件近日審結,一名男子因企圖強姦和強迫口交罪名成立。這起案件發生在2018年8月7日凌晨,地點是金殿路第125A座的多層停車場。
被告,28歲的楊卓平(譯音),面臨兩項企圖強姦、一項企圖強迫口交以及四項違反公路交通法令的指控。受害者是一名31歲的泰國籍女歌手,她在本地一家掛花場擔任表演歌手。
被告對違反公路交通法令的指控表示認罪,但對於性侵犯的指控則不認罪。經過審訊,法院判決被告罪名成立。案件的陳詞階段已於昨日上午進行。
根據裁決書內容,受害者在供證時表示,她在案發前一天晚上開始工作,被告是當晚的客人之一。被告購買了花環為受害者掛花,並在隔天凌晨送受害者回家。受害者出於希望被告未來能繼續光顧,同意讓被告送她回家,並選擇了一條遠路以便與被告聊天建立關係。
然而,當兩人經過事發地點時,被告突然抱住受害者並強吻她,隨後將她拉到樓梯間的小房間內,兩度企圖強姦。此外,被告還企圖強迫受害者為他口交。受害者表示,被告在過程中突然顯得害怕並離開房間。受害者事後打電話向男友求救,並在當天下午報警。
停車場的閉路電視捕捉到了被告抓著受害者的手拉她進樓梯間,以及擁抱並強吻她的畫面。為受害者驗傷的醫生在供證時表示,受害者私處部位有紅斑和擦傷,這些傷痕不可能是自己造成的。
法官認為受害者是可信的證人,閉路電視畫面和驗傷報告均能支持受害者的陳述,因此判定被告罪名成立。在控辯雙方對刑罰進行陳詞後,法官表示需要時間考慮,案件將在下個月6日宣布判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