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82歲的他兩鬢斑白,頭戴鴨舌帽,一身輕便裝束,即使戴著口罩也藏不住臉上的倦容。
他就是叱吒新加坡石油業六十載、人稱「OK Lim」的石油大亨——林恩強(Lim Oon Kuin)。
曾經年收200億美元 如今「興隆」生意不復見林恩強在1963年創辦的興隆貿易(Hin Leong Trading),是最早與中國做生意的新加坡石油貿易商,也是全球最大的石油交易商之一。
公司旗下擁有6000多名員工和超過130艘油輪,業務涵蓋石油貿易、碼頭和倉儲、燃油供應和潤滑油製造等,每年營收可達200億美元(約268億新元)。
石油貿易業者每天押注油價數億元,冒風險可說是家常便飯。
據業內人士透露,林恩強是個出手交易能讓競爭者冒冷汗的傳奇人物,行事低調又神秘。
誰也沒料到,他竟會在石油期貨市場栽跟斗,白手起家建立的企業王國也在一夕之間轟然倒下。
冠病疫情導致油價暴跌,加上燃料需求驟降,使林恩強和興隆貿易的財務狀況急轉直下,拖欠23家銀行近38.5億美元(約51.6億新元)的貸款。
由於被凍結的資產不足以償還所有債權人,林恩強與兩名兒女已申請破產。
這些被凍結的資產包括林氏家族在新加坡和澳大利亞的房地產、現金、投資、股票、保險保單和俱樂部會籍。
法庭文件披露,林恩強與兒女進行欺詐交易,通過不當手段取得融資,不但誇大公司的庫存情況,還教唆員工偽造文件,以掩蓋公司蒙受的巨額虧損。
林恩強還指示公司財務部隱瞞這些損失,以騙取銀行借貸,「若出事他會負責」。
沒交易卻說有交易林恩強共面對130項控狀,指他在2019年至2020年之間,欺騙國內外多家金融機構發放逾27億美元(約36億新元)資金。
根據法庭文件,興隆貿易的兩名職員在2020年3月電郵滙豐銀行(HSBC),提呈售油合約、發票和燃料轉讓證明書,製造興隆貿易與兩家石油公司進行交易的假象,以便向滙豐銀行申請融資。
滙豐銀行以為交易已完成,便批准發放超過1.11億美元(約1.49億新元)給興隆貿易。
不過,滙豐銀行聯繫這兩家石油公司後,卻發現它們與興隆貿易根本沒有進行交易,於是決定報警。
林恩強卻告訴滙豐銀行,是公司內部「溝通不良」,才會錯誤為還未完成的交易向銀行提呈融資申請。
「我將交易告知公司職員,只是要他們做好心理準備,但我從未指示他們向銀行申請融資。」
這番說辭卻與公司職員的證詞有所牴觸。
職員辯稱,林恩強一直是興隆貿易的大老闆,所有交易和決策都須經過他批准,負責準備文件的職員也須定期向他彙報。
(超過1億多美元的融資不必經過林大老闆同意,法官會相信?)
應坐牢7年還是20年?綜合所有證據和供詞,法官最後宣判林恩強罪名成立,處以監禁17年半。
(如果他足夠長壽,出獄時已是百歲人瑞……)
對一個耄耋之年的老人施以如此重罰,不會太殘忍嗎?
控方認為,林恩強作為案件主謀,不但為了個人利益預謀幹案,還將罪責推卸給職員,應判處監禁20年。
「被告的罪行玷污了新加坡作為亞洲主要石油貿易中心的聲譽,也削弱了投資者對新加坡石油貿易業的信心。」
林恩強的代表律師文達星(Davinder Singh)卻要求法官只判七年監禁。
沒錯,不要懷疑,就是那位替前交通部長易華仁「以公職人員身份索取貴重物品」案件辯護、被譽為法律界「核子武器」的文達星高級律師。
他聲稱,林恩強同時患有焦慮症、抑鬱症、失眠、哮喘、前列腺腫大、冠狀動脈疾病和腦血管疾病。
「讓他長期服刑,等同於終身監禁。」
只可惜,法官不吃這一套。
法官下判時指出,由於林恩強的罪行涉及龐大金額,有必要判處「阻嚇性刑罰」,年邁或健康欠佳都不能成為他減刑的求情理由。
林恩強目前獲准以400萬新元保釋在外,等候上訴。
看來,這次即使出動「戰無不勝」的文達星,也難以扭轉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