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全島展開執法行動,打擊非法放貸活動,共有95人正在協助調查,當中年齡最小的只有14歲。
警方發表文告說,刑事偵查局和七個警署的警員這個月11到15日,在全島展開行動,調查涉及非法放貸活動的人,他們的年齡介於14到76歲之間。
初步調查顯示,其中五人涉嫌騷擾欠債人,40人相信充當跑腿,到自動提款機協助轉帳,其餘50人被指開設銀行戶頭,為非法團伙提供提款卡和銀行信息,讓他們進行非法放貸活動。
根據放貸人法令,如果進行或協助非法放貸的罪名成立,違法者將面對長達四年監禁、罰款3萬到30萬元和多達六下鞭刑;大耳窿騷擾罪名成立,則是長達五年監禁、罰款5000到5萬元和三到六下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