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詐騙案層出不窮,但最近揭露的這起案件,在銀行員工多次警告後還是被騙了33萬新元。
據《新明日報》報道,2024年4月16日,一名銀行員工發現一名30多歲的新加坡女子試圖向一個國際帳戶轉帳2萬新元,當時就產生了懷疑,並注意到雙方之前沒有任何交易記錄。
當反詐騙分析員電話聯繫該女子確認轉帳時,她聲稱這是借給朋友的貸款,並要求銀行批准。分析員聽出她很緊張,無法解釋清楚轉帳原因。在通話過程中,分析員還發現她曾嘗試向兩個不同的帳戶轉帳,這兩個帳戶都與一個沒有姓名或明確用途的電子郵件地址相關聯。
分析員聯繫了銀行員工,銀行員工迅速向警方發出警報。結果顯示,接收者的帳戶早已被標記為可疑帳戶。銀行員工立即阻止了轉帳,並通知了當局。反詐騙中心負責人表示,即使在警方介入後,該女子仍堅信自己沒有被騙。
她甚至打電話給銀行服務中心,要求批准她的轉帳。幾天後,該女子從另一個帳戶轉帳了約3萬新元到一個國際帳戶。為此,調查人員暫停了該帳戶,以防止進一步向詐騙者轉帳。
儘管警方與該女子進行了會面,警告並勸阻她,但她堅持要求銀行重新開放帳戶並授權轉帳。在幾輪勸說之後,她簽署了一份免責表格,承認了所涉及的風險。當時,她的兩個帳戶里共有約13萬新元。
兩個月後,該女子終於意識到自己被騙了,並報了警。報告顯示,她的帳戶里只剩下不到600新元。該女子承認自己被詐騙者誤導,對方承諾了高回報的投資機會。總的來說,她進行了27次轉帳,損失了近33萬新元,包括她的存款和從各家銀行借出的貸款。
儘管銀行和當局盡了最大努力干預,該女子仍然信任詐騙者並拒絕配合,他對此感到失望和難過。
為了保護像該女子這樣的潛在詐騙受害者,《保護詐騙受害者法案》於2024年11月11日在新加坡國會提出。
若該法案通過,新加坡警方將向銀行發出限制令(RO),限制被認為向詐騙者匯款的個人的銀行交易。新加坡內政部在新聞稿中表示,警官將在對每個案件的事實和情況進行評估後,決定是否發出限制令。限制令將作為「最後的手段」發出,只有在說服個人的其他選項已用盡後才會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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