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6岁男子陈毅强因在驾驶时未能注意到正在过马路的79岁行人王纪存,导致发生致命车祸,被判处150天监禁,并吊销驾照八年。陈毅强在国家法院面对一项违反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状,并在11月25日认罪。
这起悲剧发生在2023年6月29日下午约4时29分,地点位于实龙岗2道朝往实龙岗路上段方向的路段。案情显示,王纪存从对面车道开始过马路,跨过两条车道到达中间路堤后,继续过马路。在快要抵达对面路堤时,被陈毅强驾驶的汽车撞倒。陈毅强在车祸发生前并未注意到王纪存。
王纪存被送往陈笃生医院抢救,但因伤势过重,于傍晚约6时43分被宣告不治。他遭受了创伤性脑损伤和多处肋骨骨折,最终因心脏骤停而死亡。验尸报告指出,死因是多处受伤。
控方建议法官判处陈毅强六至九个月监禁,并吊销驾照八年。被告律师在求情时提到,案发路段是转弯处,视线受阻,且被告在车祸后立即停车协助,并参加了死者的丧礼。尽管死者家属原谅了他,但被告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懊悔。
法官在判决时指出,尽管案发路段没有斑马线,但当时是白天且非雨天,死者过马路的动作并不突然。从监控画面可见,被告在撞上死者前未有鸣笛警告或刹车的动作。法官强调,法庭必须传达给所有人,包括行人在内的所有公路使用者,必须小心且留意其他使用者。因此,法官判决陈毅强坐牢150天,并吊销驾照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