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讯) 汇款公司员工因沉迷赌博,挪用约60万新元公款,为了掩盖罪行,数百次伪造电子交易纪录,以及使用同事的账户登录公司系统,最后被判入狱3年6个月4周。
马来西亚籍被告陈志文(38岁,译音)共面对失信、伪造账目和抵触滥用电脑法令等6项控状,周四(12月5日)承认其中三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虑。
案情显示,被告在2020年前后受聘为长诚中国汇款私人有限公司的前台职员,职责包括服务上门的顾客,以及协助顾客汇款等。
根据公司规定,前台职员每次向顾客收取现金或支票后,都必须记录在公司的系统。每日结束营业后,系统会计算每位职员当天收取的金额。
其中一名职员会负责检查每人收取的金额,并在另一个系统上更新。确保两个系统的金额相符后,这名职员会先将现金和支票存入公司的保险箱,之后再把这些款项存入公司的银行户头。
被告有时会被委派负责在系统上做更新,以及从公司的保险箱取出现金和支票,存入公司银行户头。
2023年5月左右,被告因为在金沙赌场赌输至少57万新元,对公司的钱财起了贪念。同年5月至12月期间,被告至少失信公司60万新元。
调查揭露,被告会偷偷取走部分向顾客收取的现金。当他负责将保险箱内的款项存入公司户头时,也会趁机失信部分现金,再把余款存入公司户头。
假使失信的现金少于一万新元,被告会直接把钱拿到赌场搏杀;多于一万新元则会先存入他的银行户头,再到赌场附近的提款机提款赌博。
另外,被告清楚知道,公司保险箱和银行户头的金额差异会因他多次失信而越来越大,公司的财务部门也会每两周便审核一次账目。
为了掩饰罪行,被告利用财务部门每两周才会审核账目的空窗期,篡改公司系统内的现金交易记录。
2023年5月至2024年2月期间,被告总共664次在公司系统伪造交易纪录。
2023年12月,被告被调往另一部门工作,不再有权限登录公司上述的系统。他向在同家公司工作的女友借公司分派的手提电脑,多次用另外4名同事的账号登入系统窜改记录。
被告在2024年2月8日被解雇后,因为再也无法窜改记录而东窗事发。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向警方报案。
控方指出,被告为了个人利益失信公司至少60万新元,且并未作出赔偿,建议法官判他坐牢42个月至4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