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年多私吞逾22萬令吉,新加坡一名63歲的女行銷執行人員被判坐牢13個月。(早報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新加坡一名六旬行銷員私吞顧客的付款,一年多來中飽私囊6萬9233元57角,行徑被揭穿後,被判坐牢13個月。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是63歲的女行銷執行人員卓美珍,她面對3項失信罪,前日承認其中兩項,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根據案情,被告在2022年4月到今年6月,受僱於一家洗漱用品批發公司。身為行銷執行人員,被告的工作包括向顧客收帳,再把錢存入公司的銀行戶頭。
調查揭露,去年12月公司董事收到顧客的來電,有意下訂單,但系統上卻顯示顧客仍拖欠公司餘款。
顧客指他們之前已把錢交給被告,董事於是質問被告。
被告當下承認私吞顧客支付的856元75角,把錢花在自己的開銷以及賭博上。
公司經調查,發現她在2022年4月到2024年1月,共失信6萬9233元57角。
公司並沒有因此開除她,而是讓她簽下同意書,要她先歸還2萬元,餘額再從她的薪水慢慢扣除,直到還完為止。
被告在3月8日到3月20日間,共做出3500元的賠償。
公司隨之於今年6月開除被告,並從她4月到6月的薪水裡扣除5260元作為賠償。法庭文件並沒有說明公司為何開除被告。
被告丟了工作後,公司再給予被告機會,願意讓她分29個月還清欠款,但被告稱無法償還,拒絕簽下同意書,公司這才報警。
主控官指被告至今仍欠6萬元,促請法官判被告至少13個月的監刑。
沒有代表律師的被告表示,只希望法官從輕發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