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新加坡實龍崗地鐵站發酒瘋。(早報網檔案照)
(新加坡訊)馬來西亞一名男子在新加坡實龍崗地鐵站發酒瘋大鬧1小時,驚動當地7名警員到場,他不但踢警員,還朝另一警員吐口水,昨早被判坐牢5個月又3周。
《聯合早報》,被告是29歲的桑吉夫,他面對12項包括對公務員動粗、蓄意傷害公務員、牴觸防止騷擾法令等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今年9月23日傍晚約5時40分,被巡邏的服役警員發現在實龍崗地鐵站內,用腳踢掉在地上的手機。
警員與同僚上前查看被告是否需要幫忙,怎料被告渾身酒味,口齒不清,還用粗話辱罵警員和他的同僚,對警員比中指。
為了不打擾其他公眾,警員將被告帶到地鐵站的警衛室,但是他依然不合作,繼續辱罵警員。
當被告看見一名警員用手機記錄他發酒瘋的罪行後,不僅辱罵這名警員,還踢了他的手。
警員決定將被告上拷,但被告拚命掙扎,需動用5名警員壓制被告。
被告掙扎時試圖踢一名警員的臉,但不成功。
之後有另兩名警員到場支援,眾人決定將被告押回警局,沒想到被告走上警車途中對一名警員吐口水,唾液落在警員的頸項上。
被告昨早認罪。控方陳詞時說,被告醉酒在地鐵站里大鬧超過1小時,對7名警員使用肢體和言語暴力,求法官判被告坐牢6個月3周至9個月4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