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通緝的男子閆振興(Yan Zhenxing,譯音)在這個月2日到印度尼西亞峇淡島旅行時,被印尼當局逮捕。他被指協助中國一個網上賭博團伙匯錢和洗錢,總額將近1800萬元。
針對我國是否正在通緝閆振興,新加坡警察部隊答覆本台詢問時說,截至目前,當局沒有足夠證據證明閆振興犯下洗錢罪,違反了我國法律,以致於當局必須啟動對他的正式調查。
我國警方也說,當局批准閆振興的永久居民申請時,國際刑警尚未對他發出紅色通緝令。中國當局也沒有提出協助要求。
我國警方說,如果最終獲得可信證據,證明閆振興犯罪,當局將根據我國法律處置他,包括重新考慮他的永久居民身份。
警方也澄清,國際刑警的紅色通緝令不等於逮捕令,但當局會密切關注相關人士的動向,一旦證據確鑿,就會展開調查。同時,當局在檢討永久居留權時也會把紅色通緝令納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