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找16岁女生当“甜心宝贝”后付费与她发生关系,42岁男子今早被判罪名成立。
根据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的报道,42岁的本地男子Mario Antonio Di Dier面对五项嫖宿未成年少女的罪状。案发2021年12月2日到2022年4月13日,少女当时未满18岁。
被告否认有罪,案件经过审讯后,法官今天(13日)判他罪名成立。
在本地,嫖宿未满18岁少女都属犯法。
庭上揭露,被告和案件中的少女于2021年11月在一个名为“甜心书本”(Sugarbook)的网站上相识,该网站主要为有意寻找“甜心宝贝”和“甜心爸爸”的用户,提供“牵线”的平台。网站也规定少女需满18岁,才能注册成用户。
不过,该名少女在收钱和被告发生数次关系后,于2022年8月份报警揭发这起案件。
被告称给少女零用钱而不是嫖妓费审讯中,被告承认和少女发生过关系,但他付费并非为了买春,而是因为他视少女为朋友。她面临经济困境,所以给她一些零用钱。
控方指少女明确对被告说她需要钱,而收费也因不同性服务而有所差别。被告同意了少女的要求,之后就开始性接触。
根据少女,被告在他们首次见面就付她300元,要求她提供一些性服务。在她心里,被告就是一个付费要她发生关系的“甜心爸爸”。之后他们每次性接触后,被告都会付她300元。
主控官指被告是网站的常客,前后付费要求多个女子陪伴,当中也包括提供性服务。案发时,被告也清楚知道少女的年龄其实未满18岁。
答辩时,被告也坦诚自己和少女并不是恋人关系。法官也说他们每次交易时,都是被告安排少女上他的家,交易后就回家,两人根本不存在恋爱关系。
少女供证时透露,她原本愿意继续和被告见面交易,但被告在2022年4月份最后一次找她后就拒绝再交易,她于是在8月份报警。
辩方怀疑少女动机辩方律师指少女迟至四个月后才报警,动机可疑,但法官表示法律就是要保护不够成熟的未成年少女,即使少女“无知”主动要求提供性服务,作为成年男子的被告也理应“不该占少女的便宜”。
被告被判罪成后,法官将在明年2月10日宣判。嫖宿未成年少女的最高刑罚是坐牢长达七年、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