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警方近期對264名涉嫌參與詐騙活動或充當錢騾的男女進行了調查,這些嫌疑人年齡從16歲到74歲不等,涉及超過1200起詐騙案,包括愛情詐騙、投資詐騙、假朋友詐騙、電商詐騙、求職詐騙和冒充買家詐騙,涉案金額超過699萬元。
1. 新加坡警方行動成果
12月15日,新加坡警察部隊宣布,商業事務局聯合七大警署於11月29日至12月12日開展了為期兩周的全島行動,成功調查了264名涉嫌參與詐騙活動及充當錢騾的嫌疑人。
這些嫌疑人年齡從16歲至74歲不等,包括167名男性和97名女性。
商業事務局和七大警署於11月29日至12月12日,展開為期兩周的全島行動。年齡介於16歲和74歲的167名男性和97名女性,因涉嫌參與詐騙活動或充當錢騾被調查。
來源:聯合早報
經過初步調查,這些嫌疑人涉嫌參與超過1200起詐騙案件,案件類型包括愛情詐騙、投資詐騙、假朋友詐騙、電商詐騙、求職詐騙以及冒充買家詐騙等,導致受害者損失總計超過699萬元。
目前,涉案人員因涉嫌欺騙、洗錢或無照提供匯款服務等罪名正在接受警方調查。
2. 相關刑罰
根據新加坡《刑事法典》第420節條文,欺騙罪一旦成立,可判處最長10年監禁及罰款。
來源:聯合早報
依據《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洗錢罪一旦成立,可判處最長10年監禁或50萬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根據《付款服務法》,無照提供匯款服務一旦罪成,可判處最長三年監禁或12萬5000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參考資料:
1. 264人涉當錢騾或詐騙被查 涉款逾699萬元, 聯合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