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十年,每年平均有40到50起非法排放污水事件被取締。
為密切監督工業區排放污水的工程,公用事業局在全島設置了100個實時探測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的檢測儀。它們能探測到污水中難以被凈化的物質,比如稀釋劑、煤油等。一旦探測到違例行為,當局就會派人到現場進一步調查。
政府上個月也在國會通過污水處理及排水修正案,以加強取締違例行為。修正案除了調高最高罰款,也加入強制性的最低罰款。
初犯者的強制性最低罰款額介於4000元到4萬元之間。如果非法排入有害物質導致人員傷亡或污水道受損,重犯者的最高罰款會從20萬元,翻倍到40萬元。預計,這項修正案將在明年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