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於今年4月15日凌晨12點12分左右,地點是義順81街第848座組屋的咖啡店。該咖啡店早前以4000萬元轉手成為坊間熱議的課題。
77歲的被告Koh Chu Sing面對一項咬傷警員的控狀,昨天(17日)認罪後被判刑。
違反禁酒令深夜在咖啡店喝酒根據案情,警方在今年4月14日深夜接到通報,指被告何兩個友人無視法令在案發的咖啡店喝酒。
警員到場後發現被告和兩友人正坐在咖啡店裡喝酒,上前勸阻。
被告的兩個友人隨即聽勸放下手中的酒杯,但被告堅持不聽,還反問警員她為何不能喝酒。
本地的酒類管制法令在2015年4月1日生效,所有零售商在晚上10點半到隔天早上7點之間都禁止售賣酒類飲料。公眾在同一時段內也不能在全島所有的公共場所包括咖啡店喝酒。
舉杯欲飲被阻 張口咬傷警員被告不聽警員相勸,還公然在警員面前舉起酒杯欲飲,其中一警員見狀伸手要奪過她的酒杯阻止她,但被告閃躲之際還突然張口咬了警員的手臂一下。
警員受痛鬆開抓住酒杯的手,其他警員立即嘗試逮捕被告。後者一度掙扎甚至想快步離開現場,但最終遭警員逮捕。
受傷的警員過後到邱德拔醫院求醫,手臂上的咬痕紅腫,傷口清晰可見,醫生給了他一天的病假。
法官判刑後,被告要求展期服刑。法官最終允許她明年2月4日過完新年才開始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