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許州華。(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一名公司董事超速行駛,撞飛藥劑師導致擋風鏡碎裂仍不停車,事後還送車廠維修,試圖毀滅證據,被判坐牢1年,吊銷各類駕駛執照8年。
《新明日報》報道,這起致命車禍發生在2022年10月29日午夜12時,被告許州華(37歲)事發時開車朝往新加坡絲絲街的漆街,但在直落亞逸街的交界處撞飛一名26歲男子黃民友,導致對方事後重傷死亡。
案發時,被告是室內設計公司的董事,死者則是當地幼婦醫院的藥劑師。
被告共面對5項包括牴觸公共運輸法令、妨礙司法公正的控狀,他前天承認其中3項,餘項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案情顯示,被告案發時載著友人開往當地豪利大廈一帶的酒吧,途徑上述地點時,死者突然從第5車道朝第1車道的方向跑著橫穿馬路;當時交通燈並不允許行人過馬路。
被告在接近交通燈路口時沒留意前方路況,也未放慢車速,但在撞上死者前曾嘗試剎車。
死者最終被撞至拋飛,倒在第1條車道,滾到路堤,躺在血泊。被告事後並未停車。
醫療人員到場後發現死者奄奄一息,頭部有明顯創傷。他被送院,但多次心臟驟停,急救不果,於當天凌晨3時30分宣告身亡。
死者死因為致腦損傷,傷勢和交通意外吻合,也測出車禍前曾飲酒。
根據法證報告,被告案發時的車速介於每小時70公里到97公里,而該路段時速限制為每小時50公里。
被告事後把車停在新加坡市建局中心,乘搭電召車到朋友家,再到另一名朋友家過夜。
同天中午12時,被告聯繫了車廠總經理,稱他出車禍,需要維修車子,要對方安排將車子拖到車廠。
車廠員工隨後通知被告需要報案,被告同意,但說工作需要用車,要求對方維修,也向總經理謊稱已跟保險公司做了車禍報告。
警方調查後鎖定被告身份,並在下午5時前往車廠拖車。
當時,車廠還未進行任何維修工作,車子的引擎蓋和防撞槓都有凹陷,擋風鏡也有裂痕。被告當天被逮捕。
不聽友勸告 繼續往前開 人聽聞巨響,要求被告停車,但被告持續往前開。
根據案情,被告發現汽車的擋風鏡有裂痕,他在撞到死者後斷斷續續剎車。
坐在前座的友人雖沒目睹車禍,但聽聞撞擊聲,也看到擋風鏡碎裂,因此問被告發生什麼事,要求被告停車。
但被告沒有回應,繼續往前開車。
被告的律師代他求情時說,被告曾剎車避免車禍,只不過死者不幸地錯誤估計他和車之間的距離,並未停下而是繼續往前走;律師也指死者當時違規過馬路。
控方斥:留死者在路邊與死神搏鬥 控方斥責被告懦弱的舉止,不敢面對後果,留死者在路邊跟死神搏鬥。
控方指,被告一時的粗心造成一個年輕的性命消逝,且在最後一刻都是痛苦的,被告不僅沒有面對過錯,為死者提供協助,還試圖銷毀證據。
另外,被告超速行駛,死者像布娃娃被拋到空中、墜落,再毫無生命地躺在地上,撞擊力可想而知。
被告也有不少交通案底,兩年前曾因超速行駛,被罰款500元並扣除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