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大學生在體育中心實施9次盜竊,案件詳情曝光

2024-12-25

新加坡國立大學(NUS)一名學生因在校園體育中心游泳池更衣室多次實施盜竊,被法院判決罰款6,800新元。這起案件發生在今年1月至4月間,總金額超過1,700新元。法院的裁決不僅揭示了案件細節,也引發了對校園財物安全與法律責任的廣泛關注。

案件回顧

時間與地點:

今年1月至4月期間,22歲的中國籍學生 Sun Xingyu(音譯:孫興宇)在NUS大學體育中心游泳池更衣室內連續9次實施盜竊行為,竊取了多名受害者的財物。

來源:YouTube

盜竊細節:

3月11日, 孫興宇從一名26歲受害者的包中偷走了50新元現金和價值300新元的Apple AirPods 3

同日下午,他再次作案,從另一名20歲男子的包中竊取了50新元現金價值約847新元的Apple AirPods Max。

來源:Google

3月15日,一名33歲的研究助理成為受害者。孫興宇從其無人看管的背包中盜取了價值400新元的物品,包括一塊蘋果電池組。

受害者在事後報案,警方隨後展開調查,並於4月3日逮捕了孫興宇。

法院裁決:

12月23日,孫興宇承認了三項盜竊指控,並被罰款6,800新元。法院在量刑時還考慮了其他六項指控。

校方與社會反應

校方聲明:

目前,NUS尚未明確表示孫興宇是否仍是該校學生。校方強調將持續加強校園安全管理,保護學生與教職員工的利益。

事件影響:

這一事件引發了學生對校園財物安全的廣泛關注。

學生群體呼籲學校加強更衣室等公共場所的監控措施。

法律解讀

根據新加坡法律,盜竊罪的最高刑罰為三年監禁罰款。儘管孫興宇選擇了賠償部分受害者的損失,但仍需為其行為承擔法律後果。

盜竊的法律定義:

盜竊行為包括未經允許取走他人財物,意圖永久剝奪其擁有權。

盜竊示意圖

判罰依據:

在本案中,法官考慮了孫興宇的認罪態度、賠償行為以及案件性質,最終決定以罰款代替監禁。

校園安全提示

為了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以下是學生們在校園內保護個人財物的建議:

隨身攜帶貴重物品:

不要將手機、錢包等貴重物品留在無人看管的公共場所。

使用安全存儲設施:

利用更衣室內的儲物櫃,並確保上鎖。

注意周邊環境:

在使用公共設施時留意可疑人員或行為。

及時報警:

如果發現財物丟失,應立即向校方或警方報告。

結語

這起盜竊事件不僅對當事人帶來了法律制裁,也提醒每位NUS學生珍視校園安全與行為規範的重要性。

校園應是一個安全、包容的環境,每位學生都需為其安全與和諧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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