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腳車擺路中央兩少年被捕 律師:若被控判刑料以改造為主要考量

2024-12-26

受訪律師認為,涉嫌將三輛腳踏車放在馬路中央阻擋車輛通行的兩名少年即使被控上法庭,所面對的刑罰不會太重,以便能讓他們有改過自新的機會。

律師指出,兩人年紀輕,加上沒有造成人命傷亡,法官一般在審理這類案件時,很可能會讓被告接受改造。

有網民在社交媒體貼文,指在上個星期五(20日)凌晨在聯邦道(Commonwealth Avenue)看到三輛腳踏車一字排開停放在馬路上,有德士閃避不及撞上了腳踏車。警方在星期一(23日)逮捕了兩名年齡分別為15歲和16歲的少年,並將這起案件列為共謀魯莽行事處理。

這起事件在網上引發熱議,不少公眾認為涉事者的惡作劇行為危害公路安全,但也有人覺得兩人年紀小,應該給他們改過的機會。

正氣律師事務所(R. S. Solomon LLC)創辦人蕭錦耀律師受訪時指出,目前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中,但如果兩名少年被控上法庭,他們可能會面對罰款、緩刑或是監禁。他提到法官在量刑時可能會有的考量。

「我們希望說受害者得到公道,肇事者得到教訓。如果給他們監禁了受到很大的陰影,沒有改過,結果加深他們對社會的憤怒,或者是加強某一種扭曲的心態,那麼對社會是更大的一個傷害,而不是利益。所以其實懲罰,尤其是對年輕人,是要以改造,讓他們改過自新,明白犯錯誤的問題所在,讓他們有機會改邪歸正,步入正道。」

騰達法律社(Templars Law LLC)資深律師藍國慶指出,雖然目前警方是把案件列為共謀魯莽行事來調查,但這並不意味著最後一定會以這個罪名提控他們,而是會根據案件具體的情況而定。他舉例說,趕下類似行為的人也可能被控公共滋擾罪。實際上,共謀魯莽行事的刑罰比公共滋擾輕。

「要是是以滋擾來作這個起點的話,他們的判刑是可以監禁到2年,還是罰款,還是兩者兼施。要是他只是以這個魯莽行為,他的刑罰是坐牢六個月還是罰款不高於5千,還是兩者兼施。所以其實就已經是網開一面了。當然,因為他們兩個都還小的話,重點是他是用這兩個小朋友能不能夠改造,重點就是說他有沒有這個家庭的支持,所以要是家庭父母都說沒事,那我沒辦法管。就很多情況就會把他們送去改造。」

兩名律師指出,所幸這場惡作劇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否則涉案者面對的控狀就會截然不同了。基於改造原則,兩名未滿18歲的嫌犯就算被控,如果能證明他們有家人或師長監督,被判緩刑改造的可能性還是比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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