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成為了新加坡版「高啟強」。在他窮困潦倒的時候,犯罪集團伸出了橄欖枝,從一個普通商人,逐步墮落為跨境毒品販運和洗錢活動的核心人物。
昨天,新加坡一名58歲男子因在洗錢操作和跨境毒品販運中扮演關鍵角色,被判處28年9個月監禁,涉案金額高達127萬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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墮落之路
連和興曾經營帳篷生意,擁有和管理多家公司,包括Sin Hup Seng Tentage Pte Ltd和Chuan Hup Seng Tentage Construction等。
兩家公司現均已註銷 圖源:SGP Business
從2018年,連和興離開了新加坡,遷居馬來西亞柔佛新山,在馬來西亞的這段日子,他遇到經濟困境,此時,當地名為「卡迪」的犯罪集團向他伸出橄欖枝,將他招募。
在2020年開始與一跨境毒品販運團伙合作,為毒品供應鏈提供支持。他的角色從一個普通商人,逐漸轉向跨境毒品供應的幕後操控者。
連和興的主要工作包括接收毒品訂單、收款、協調送貨等。
他通過電話或簡訊接收顧客的訂單,並將訂單傳達給卡迪。再由卡迪集團成員安排毒品送到新加坡各個地點。
毒品送達後,連某會聯繫走私販或客戶上門提貨,而他則從收受病毒以及報酬。
127萬的黑金
2020年至2021年間,他利用自己的業務網絡,開始為毒品收益進行洗錢操作,涉案金額逐漸增大。
隨著參與毒品交易的加深,連某成為了毒品團伙的核心成員之一。
他不光負責組織接單和發貨,也開始負責管理客戶們的帳款,通過複雜的洗錢操作將毒品交易所得轉移到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的不同銀行帳戶。
這段時間裡,經他手洗錢總金額超過127萬新幣,其中20.3萬成了連某個人的非法收益。
落網時刻
案件的偵破源於他的一名小弟陳某。
30歲新加坡男子陳某就是負責為連某跑腿的人之一,幫助連某收集和分發毒品。
2020年10月7日下午,連某通知陳某前往某個組屋電梯取貨,陳某在零一人協助下拿到毒品,隨後開車返回出租屋,下車後被中央肅毒局抓捕。陳某被控販賣253克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
連某於2023年3月31日被馬來西亞皇家警察毒品犯罪調查局逮捕,並於同年4月16日遣返回新加坡。
案件的審理過程中,他承認了五項罪名,其中包括1項毒品販運罪和4項洗錢罪。
檢方明確指出連和興不僅為毒品團伙「提供物流支持」,更是洗錢操作的主導者。他的角色與一個公司的運營總監極為相似,負責編排整個犯罪流程並從中獲取豐厚的回報。
法庭認為,連和興作為毒品販運和洗錢鏈條中的核心人物,必須受到嚴懲,以此警示其他類似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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