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拜觀音求籤時,是否也曾遇到過那些「賣紙巾」的街頭乞討者?他們不是普通的紙巾商人,而是一群靠「引發同情心」快速致富的「職業玩家」。
就在前幾天,一名長相特別的外籍男子因為這個「套路」,被警方帶走了!10分鐘凈賺50新幣,套路超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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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生在12月31日中午,地點是四馬路一帶觀音堂附近。大批善信拜拜祈福,而這位男子就「戰略性」選中了這裡的黃金地段。
憑藉著鮮明的自身特點:「臉上拳頭大的肉瘤+拐杖+一短一長的腿」,再搭配手中的幾包紙巾,靠「兜售」吸引路人掏錢,短短10分鐘內就收到了超過50新幣!
不過,事有蹊蹺!其實他的身份不簡單。
熱心市民:他是陌生面孔!
79歲的鄧先生是個「熟人臉識別專家」,他每天都在四馬路轉悠,對這裡的固定賣紙巾攤主如數家珍。這次,他第一眼就覺得這個男子「很陌生」,再加上濃濃的外籍面孔讓他忍不住懷疑:「會不會是外地人?」
於是選擇了報警,並希望警方:「如果是本地有需要的人,就不要為難;但如果是外籍乞討者,就該管一管了!」
結果警察發現該名男子竟是「被禁移民」(prohibited immigrant)!
根據《新加坡1959年移民法》,以下幾種人都會被視為「被禁移民」:
流浪乞丐或慣性乞討者
無法證明有經濟來源的人
患傳染病、對社會構成威脅的人
偽造或持無效旅行證件入境的人
簡而言之,如果你既沒有正當工作,又可能成為社會負擔,那就不允許留在新加坡。這名男子的行為顯然踩了紅線,被警方當場逮捕,直接帶走!
其實,四馬路一帶早已成為外籍「職業乞討團」的聚集地,以身體缺陷為噱頭,通過「賣紙巾」掩蓋乞討行為。
今年9月,新加坡一組屋也有發現有些「乞討團」甚至是組團上陣,一邊化緣一邊兜售紙巾。
在新加坡無准證、隨街乞討,是違法的。根據《貧困人士法令》,無准證乞討者可能會面臨高達3000新幣的罰款或最高2年的監禁。
(圖:《1989年貧困人士法令》)
要是發現有人在公共場所非法乞討,應立即向警察局或新加坡社會服務部門報告。相關部門將適當處理情況,可能將他們送入國家福利院(Welfare homes),評估是否具備工作能力,幫助他們尋找工作,並提供基本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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