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一对夫妻身为公司董事,在未经股东大会批准的情况下,擅自领取40万令吉(约12万1700新元)的花红,被法庭罚款各10万令吉(约3万新元)。
马国媒体自由今日大马(Free Malaysia Today)和《中国报》报道,48岁的张子信(译音,Teo Tzi Sin)和49岁的黄宝华(译音,Wong Poh Wah)原本是Sea Tackle有限公司的董事。
他们被控在2018年1月30日在没有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下,从公司资金各自领取20万令吉(约6万新元)的花红,连同那个月的薪资同时发放。
两人因抵触《2016年公司法令》而在去年3月被控上庭,但两人否认有罪,要求进行审讯。
马国公司委员会今天(5日)发文告表示,两名被告上个月13日改口认罪,法官在上个月20日裁决,对两人开罚各10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就要坐牢六个月取代。
根据《2016年公司法令》,罪成者可被判坐牢长达五年、罚款不超过300万令吉(约91万3100新元),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