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福建幫串謀做假帳 84家公司董事王俊傑 控15罪

2025-01-24

(新加坡訊)一名公司董事在一宗涉30億洗錢案,因涉嫌與洗錢案被告串謀偽造帳目,向新國國內稅務局和人力部做出虛假陳述、偽造合約意圖欺騙銀行,以及沒有履行董事義務等,被控上庭。

被告王俊傑(42歲,譯音)昨日被控15項,包括偽造文件意圖欺騙、偽造帳目和牴觸公司法令等的控狀。

據早前報道,被告是註冊申報代理公司LW Business Consultancy Pte Ltd董事,因公司牴觸反洗錢及打擊恐怖主義融資條例,會計與企業管制局已撤銷該公司資格。

被告作為董事,也被撤銷註冊為合格個人的資格。除了相關公司,他也是另外83家公司的董事,並在142家公司擔任秘書。

王俊傑周四被控15項罪行,當中包括偽造文件意圖欺騙、偽造帳目,以及牴觸公司法令等的控狀。 (海峽時報)

《聯合早報》報導,控狀顯示,被告涉嫌與蘇海金串謀偽造公司2019至2022財年的帳目,並三次向新加坡國內稅務局和一次向人力部做出虛假陳述。

他也涉嫌在2022年3月,與蘇海金串謀偽造Yihao Cyber與SG-Gree Pre Ltd有關電商軟體開發的合約,意圖欺騙星展銀行。

另外,被告被指與另一名洗錢案被告蘇寶林串謀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三次向國內稅務局謊報新寶投資控股(Xinbao Investments Holdings)財年盈利、毛利和應收帳款。

2019年1月29日,被告涉嫌向華僑銀行,提交與新寶投資控股相關的偽造發票和合同,以讓銀行審核公司戶頭的交易。

他也被指在2021年6月5日至2022年2月7日期間,沒有履行作為Yihao Cyber董事的義務,偽造帳目以及合約,並向國內稅務局和人力部做出虛假陳述;2019年1月至2022年10月期間,他涉嫌違反作為新寶投資控股董事的義務,使用相信是偽造的文件國內稅務局做出虛假陳述。

被告已聘請律師,案件展期至3月6日再度過堂。

30億元洗錢案被告蘇海金和蘇寶林早前認罪後皆被判坐牢14個月,在刑滿出獄後被驅逐到柬埔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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