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報》報道,新山南警區主任拉勿助理總監今天(23日)發布文告指出,49歲馬來西亞籍受害男子在我國一家公司擔任技術員,他在Facebook看見一個關於比特幣投資廣告後感興趣,於是同一名負責人取得聯繫,隨後被加入了一個WhatsApp投資群組。
他透露,受害男子在群組內接受投資指導,並被承諾能夠獲得可觀的回報。
之後,男子在去年10月16日至12月2日之間,向五個不同的銀行帳戶,進行了六筆總額達6萬3900令吉(約1萬9500新元)的轉帳。
然而,當男子試圖提取這筆資金時,他卻被告知需要支付額外費用來作為提款流程的一部分。他意識到自己上當受騙後,趕緊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