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哈末諾阿爾曼(左)和莫哈末阿瑪里分別被判入獄4周和1周。(取自8視界新聞網)
(新加坡訊)兩名前輔警在當地兀蘭關卡執勤時,在受保護地區持手槍拍攝各種「耍酷」照片和視頻,其中一人還用手槍指向同事的腦袋,各被判入獄4周和1周。
《8視界新聞網》報道,兩名被告分別是莫哈末諾阿爾曼和莫哈末阿瑪里,均為23歲,是新加坡一家保安公司前輔警。
兩人都對未經授權在受保護地區拍攝照片的罪行認罪。
其中,莫哈末諾阿爾曼也對自己把手槍槍口指向同事的行為認罪,在量刑時被納入考慮,被判坐牢4周;莫哈末阿瑪里則被判坐牢1周。
根據控狀,他們去年9月28日執勤時負責檢查汽車和摩托車,當天下午4時30分左右,莫哈末諾阿爾曼戴上滑雪面罩,並要求莫哈末阿瑪里為他拍照,因為他認為這樣會很「酷」。
接著,莫哈末阿瑪里在檢查站亭子裡為莫哈末諾阿爾曼拍下各種姿勢的照片。
莫哈末諾阿爾曼隨後還指示莫哈末阿瑪里為他拍攝一段視頻。
當莫哈末阿瑪里拍攝這段視頻時,莫哈末諾阿爾曼擺出姿勢,並隔著亭子的玻璃,用裝滿子彈的左輪手槍指著他的同事。
莫哈末阿瑪里在庭上求情時指自己是初犯,犯了一個「愚蠢的錯誤」,當時只為了好玩,並不知道後果那麼嚴重,並為此感到後悔。
法官說,兩名被告被派往兀蘭關卡是為了維護安全,關卡的安全在任何時候都是不容妥協。
他同時訓斥兩人的行為僅說是愚蠢是遠遠不夠的,因為兩人身為接受過工作培訓的輔警;他也驚訝兩人居然說出這番話。
他表示,兩人的行為違背了接受過的所有嚴格培訓,並超過監禁的門檻。
根據新加坡基礎設施保護法法,未經授權在受保護的地方拍照,處罰是最長兩年監禁、最高2萬元罰款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