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符玄振來自馬來西亞,是新加坡永久居民,案發時沒有工作。
(新加坡訊) 一名來自大馬的新加坡永久居民,因偷走國家圖書館的4本書籍而被提控,他承認偷竊,被罰款1200新元。
被告符玄振(59歲,音譯)來自大馬,是新加坡永久居民,案發時無業。他周五(2月7日)承認一項偷竊罪,被罰款1200新元。
《新明日報》報導,因有公眾預定的新書不見,國家圖書館人員決定查閱電眼,發現一名男子在一個月內,偷走4本總值101新元6角的新書。
根據案情,裕廊區域圖書館職員發現,去年5月到6月之間,有公眾在國家圖書館應用程式上預定的幾本新書都不見了。
她查看電眼,發現被告數次從書架上,拿走那幾本不翼而飛的書,懷疑是他偷走了書籍,於是決定報警。
調查揭露,被告每星期會去上述圖書館兩三次,於去年5月開始,萌生起偷新書的念頭。
被告干案時,會從書架上拿走書後,將條碼撕掉丟棄,再若無其事地拿著書本離開。他偷的都是自修和自我提升類型的書籍。
警方隨後追蹤到被告。被告承認偷書,但書本已找不回。被告事後為共價值101新元6角的4本書,做出全額賠償。
主控官指被告分4天偷走4本書,雖然被告已經做出賠償,但仍應當嚴懲,以達到阻嚇作用。
法官下判時也說,過低的罰款額無法阻止有同類想法的人犯案。而從案情可見,被告預謀幹案,雖然手法簡單,但也是在圖書館人員用心查閱電眼後才得以發現,最終判他罰款1200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