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假期後,一名在新加坡工作的馬來西亞籍女子,大年初七(2月4日)乘坐長途巴士從吉隆坡返回新山,準備重返工作崗位。回到家後,她在檢查行李時,發現新買的行李箱拉鏈被人撬開。收在內層的紅包封里的4000令吉(約1217新元)不翼而飛。她無奈嘆息道:「新年不快樂!」
事主王小姐2月6日晚上通過社交媒體平台小紅書分享了自己的經歷。她在2月4日從吉隆坡南湖鎮交通綜合總站(TBS),乘坐長途巴士前往新山拉慶中央巴士總站。回到家後,她發現行李箱已被人打開。
她指出,行李箱內的衣服都在,放在內層的紅包封也完好無損,只是當她打開紅包封時,卻發現裡面的現金已被偷走,令她損失逾4000令吉的紅包錢。
王小姐申訴,這些紅包都是父母、親戚、同事和老闆給她的。有的還是新元,令她痛心直言:「哭都沒有眼淚」。
她懷疑涉案者是慣犯,隨身帶著干案工具。她也在貼文中指出,事後去報案時,警方態度敷衍。
針對王小姐搭乘長途巴士後,行李箱內的現金被盜竊一事,有關巴士公司客服回應,公司需要時間核實之前的記錄。
有關巴士公司客服部門在星期五(2月7日)下午回復媒體詢問時說,乘搭長途巴士的條款與細則已列明,公司不對乘客行李的任何丟失或損壞負責,並強調所有巴士公司都一樣。
「一般上,我們都會盡力協助乘客取回不見的物品,包括包包、手機及錢包等,程序是告知巴士司機乘客的巴士票信息,讓他們在結束車程時,在車內進行檢查。
「在必要時,我們可提供所需資料供警方調查。」
客服強調,想要找回錢財則需視情況而定,比如不小心將錢包放在座位,唯金錢遺失的機率很大。
另一方面,新山南警區主任拉勿助理總監接受媒體詢問時說,他需核實是否接獲投報,再給予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