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共面對3項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的控狀,他早前承認其中兩項,另一項交由法官星期二(2月11日)下判時一併考慮。 (早報網檔案照)
(新加坡訊)稱是為了管教不聽話的孩子,父親拿湯匙在爐灶加熱後,燙傷當時年僅11歲兒子的臀部,另一次甚至一腳踢向女兒肩膀,因此被判入獄16個月。
《聯合早報》報道,現年41歲的被告共面對3項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的控狀,他早前承認其中兩項,另一項交由法官昨日下判時一併考慮。
為了保護受害人,法官下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會泄漏受害人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姓名。
根據案情,被告案發時與妻兒同住。2019年左右,被告因學校相關問題對兒子不滿。他拿起金屬湯匙放在爐灶上加熱,再用湯匙燙兒子的臀部,滾燙的湯匙直接接觸到兒子皮膚,導致燙傷。
2022年6月,當時14歲的女兒坐在家中客廳地板上。被告感到不悅,一腳踢向女兒的肩膀。女兒受傷一周後依然感到疼痛,被告妻子7月1日帶女兒到一家中醫診所看診,診所告訴被告妻子須帶孩子去醫院驗傷。
被告和妻子隔天(7月2日)帶女兒到竹腳婦幼醫院。經過診斷,女兒的右鎖骨骨折移位。醫生為被告女兒開了處方,允許她當天出院,並給她14天住院假。
另一項控狀顯示,被告曾在2022年7月拿皮帶鞭打兒子的右手臂。
兒子車禍接受警方問話 兒童保護服務處介入揭發
2022年8月,被告兒子因一起車禍接受警方問話,兒童保護服務處介入後才揭發此案,被告隨後被捕。
控方早前指出,被告把滾燙湯匙放在年幼兒子皮膚上,在一定程度上是殘忍的行為;女兒被踢,導致骨折屬於重傷,控狀顯示被告還有多一次對兒子動手,因此促請法官判他坐牢16個月至22個月。
被告律師代為求情說,被告患有持續性抑鬱症等精神疾病,並非預謀犯案,案發時因兒子不聽話而失去耐心,才以此作為管教和懲罰孩子的手段,但湯匙接觸到皮膚數秒後便拿開。
另外,被告一直盡力想當好父親,工作時常因頻繁關注孩子情況而分心。事發後,為不給家庭造成不便,包括導致孩子被送離家,他還自願離家6個月。代表律師懇請法官輕判被告坐牢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