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堂兄弟分別都與越南女假結婚!見堂哥無業沒錢,堂弟為他介紹假結婚「好康」,讓他先後獲取2萬6700元酬勞,被揭發後判坐牢6個月8周,罰款1萬4000元。
兩名被告分別是新加坡籍男子梁嘉倫(28歲)和越南籍女子黎氏紅靈(30歲)。兩人各面對8項牴觸移民法令的控狀,並分別承認其中3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案情揭露,2023年2月,男被告因失業沒收入,向堂弟梁星泰(25歲)借錢,堂弟便提議讓他與越南女子假結婚,為女方申請探訪准證,以賺取酬勞。
與此同時,原本持有S准證的女被告因擔心失去工作,而向越南籍朋友Rose訴苦。Rose建議她假結婚,接著將梁星泰的聯絡方式交給她。
實際上,梁星泰與Rose也是假結婚的「夫妻」關係。
2023年2月底,梁星泰與兩名被告協議,女方需向梁星泰支付5000元酬勞,並於宣誓婚姻當天支付男被告8000元。婚後,她必須再每個月支付男被告500元,直至兩人「離婚」,而男被告將作為擔保人,為她申請長期探訪准證和短期探訪證。
此外,女被告成功獲得首個長期探訪准證後,須支付男方1萬元。
2023年3月21日,兩名被告濱海灣的酒店舉行婚禮,並在酒店房間內註冊和簽署結婚證書。婚禮結束後,女被告給了男被告8000元作為結婚報酬。隨後一年多的時間裡,女被告又陸續支付對方8700元的酬勞。
2023年4月9日,男被告通過移民與關卡局網站,為女被告申請長期探訪准證。兩人在簽署申請文件時做出虛假聲明,稱兩人結婚並非為了讓女方長期留在新加坡,也稱兩人同住在循環路的單位內已有3年,女方沒向男方提供任何利益或金錢。
女被告在2023年8月15日獲得首個長期探訪准證後,支付男被告1萬元。男被告在假結婚期間,為女被告成功申請了兩次長期探訪准證和兩次短期探訪准證。
法官最終判兩名被告坐牢6個月8周,男被告額外被判罰款1萬4000元。(人名譯音)
越南女聲不了解法律 越南女表示懺悔,聲稱不了解新加坡法律。
2024年11月6日,男被告因涉嫌假結婚,在位於循環路的組屋單位被移民與關卡局人員逮捕。同日,女被告在位於里峇峇利路的公寓被捕。
男被告求情時表示無話可說。女被告則說,以後會將此次經歷告誡朋友,懇求法官輕判。
堂弟一手包辦兩人「婚禮」
堂弟一手包辦兩人「婚禮」,還指導他們如何應付關於戀愛細節的問題。
堂弟為兩名被告在網上申請註冊,安排宣誓官和見證人,並預訂宣誓儀式的場地。堂弟還讓女被告把一些物品放在男被告的住處,製造兩人同居的假象。
調查顯示,女被告朋友Rose的真實身份是黃點珍。
梁星泰目前已落網。根據其控狀內容,他涉嫌收取黃點珍9000元作為假結婚的報酬,案件仍在審理中。
男被告父親指出,不知兒子已婚,直到執法人員上門才知兒犯法。
記者昨晚走訪被告住家,被告父親梁先生指出,曾數次見過兒子帶越南女子回來家裡吃飯,但不知對方是兒子假結婚對象。
「他之前也交過數個女友,具體情況他沒說,我們也沒過問,直到執法人員上門,我們才知道他犯法和已經結婚。」
梁先生指出,兒子學歷不高,此前換了數份工作但都做不久,現在只希望兒子出獄後能醒悟,腳踏實地做人。
「會醒就會醒,如果還不醒,我也快放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