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73歲的老婦因違反鄰里糾紛解決法令被控上法庭,其樓上鄰居在審訊中揭露了多年來遭受的痛苦經歷。73歲的被告鄭文恬被控未遵守法院在2023年6月30日發出的指示,要求她遵從2018年2月27日的庭令與協議,不得在家中大聲喊叫或製造噪音,以免干擾住在12樓的蔡雪紅。
控狀指出,被告在2023年7月25日至2024年2月22日期間,在盛港安谷連路第316A座組屋11樓自家單位內,至少15次在家中大喊大叫並製造噪音,對樓上鄰居造成不合理干擾。案件於2月13日進入審訊階段,控方傳召的首位證人正是受害鄰居蔡雪紅。
蔡雪紅在庭上表示,她與丈夫於2003年搬入該單位,被告自2017年9月起開始製造噪音。她回憶說,每當家中有人使用廁所抽水時,被告就會用物件敲打天花板,並朝窗口爆罵她,常用的咒罵字眼包括「畜生」和「魔鬼」。
事件持續一兩個月後,蔡雪紅在他人建議下找議員求助,並於2018年1月嘗試通過調解中心與被告調解糾紛,但被告拒絕配合。此後,蔡雪紅多次報警並訴諸法庭,最終在2018年獲得庭令與協議。然而,被告在同年10月故技重施,甚至變本加厲,從敲打廁所天花板升級為敲擊整間屋子的天花板。
蔡雪紅稱,被告製造噪音的時間多為早上10時至11時、傍晚5時、晚上8時、凌晨零時至4時,有時甚至早上7時也會被吵醒。她無奈地表示:「她根本不讓我們睡覺。」蔡雪紅還說,每次被辱罵後,她都會感到驚嚇與害怕,躲在角落哭泣。「每一次我用廁所都這樣,我越怕就越想上廁所,幾乎每天都發生。」
由於長期遭受噪音和辱罵的折磨,蔡雪紅曾想過輕生。她回憶說:「我跟先生講我真的受不了了,他後來把所有窗口的鑰匙收起來,建議我去看心理醫生。」她自2018年起開始看心理醫生,但後來因費用昂貴而停止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