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一商业区的烟火摊起火爆炸案,涉案的一男一女,包括摊主,在事发后已被警方逮捕。
据《中国报》报道,这起爆炸发生在星期二(11日)晚上约9点,地点位于雪兰莪州蕉赖南区C180/1路。
事发时,烟火摊位突然起火,烟火四处飞散燃放,场面混乱,民众纷纷逃离。事故导致至少三辆轿车和两辆摩托车被烧毁。
当地消防局接获报案后,迅速派消防员前往现场灭火,并对火灾原因及起火模式进行进一步调查。
当地警方于在12日逮捕了一男一女,并录取口供,两人随后已获保释在外。据悉,两人是朋友关系,其中男子为烟火摊摊主,女子则是营业执照持有人。
目前,警方正等待消防局的化验报告,并核实该烟火摊的营业执照详情。
待调查报告完成并呈交副检察司后,警方计划依据1957年爆炸物法令的第八条文对两人提出起诉。若罪名成立,两人最高可被判监禁七年,或罚款1万令吉(约3022新元),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