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報》報道,這起爆炸發生在星期二(11日)晚上約9點,地點位於雪蘭莪州蕉賴南區C180/1路。
事發時,煙火攤位突然起火,煙火四處飛散燃放,場面混亂,民眾紛紛逃離。事故導致至少三輛轎車和兩輛摩托車被燒毀。
當地消防局接獲報案後,迅速派消防員前往現場滅火,並對火災原因及起火模式進行進一步調查。
當地警方於在12日逮捕了一男一女,並錄取口供,兩人隨後已獲保釋在外。據悉,兩人是朋友關係,其中男子為煙火攤攤主,女子則是營業執照持有人。
目前,警方正等待消防局的化驗報告,並核實該煙火攤的營業執照詳情。
待調查報告完成並呈交副檢察司後,警方計劃依據1957年爆炸物法令的第八條文對兩人提出起訴。若罪名成立,兩人最高可被判監禁七年,或罰款1萬令吉(約3022新元),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