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今早9點35分開庭,國家法院法官陳樂熊表示已經看過控辯雙方相當完整的陳詞,控辯雙方表示沒有什麼需要補充。
國會反對黨領袖、工人黨秘書長畢丹星去年3月19日被控兩項控狀,指他在2021年12月10日和15日向國會特權委員會作偽證,牴觸《國會(特權、豁免和權力)法令》。
第一項控狀指他在2021年12月10日向國會特權委員會供證時,謊稱他同年8月8日與林瑞蓮和費沙開會時,就要辣玉莎在國會上澄清謊言。
針對辣玉莎在國會特權委員會聽證會上稱畢丹星在2021年8月8日要她把謊言「帶進墳墓」,畢丹星在上證人欄抗辯時親口否認。
陳樂熊法官在總結此案時指出,辣玉莎的說法有其他證人的供詞為證,畢丹星在之後的大約兩個月也沒有採取具體行動指示辣玉沙怎麼做。
此外,法官指出,辣玉莎在2021年8月8日同畢丹星見面不久後,就發簡訊給羅佩穎和Yudhishthra Nathan,提到黨領導要她把謊言「帶進墳墓」,這也是支持辣玉莎說法的重要證據。
辯方試圖指稱辣玉莎針對2021年8月8日所發生之事的說法不可信,並指她給了三個不同的說法,但法官指出,三個說法沒有實質性的出入。
畢丹星稱在沒有他人聽見時,交代辣玉莎先跟父母說她曾被性侵一事,但法官認為這並不合理,因為他當天同黨主席林瑞蓮跟辣玉莎見面,就是為了討論怎麼做,他沒理由單獨給予辣玉莎指示。
此外,畢丹星也沒有白字黑字證明他指示辣玉莎先跟父母談,辣玉莎事後也供稱沒有人叫她這麼做,而她也沒有打算這麼做,直到畢丹星在國會特權委員會聽證會上未經她同意公開此事。
畢丹星曾在2021年10月1日發送電郵給工人黨議員們,提醒他們在國會上發言時,必須能夠提出證明。
法官認為,這封電郵並不算是在指示辣玉莎說出真相,電郵內容也沒有提到任何謊言,只是警告議員們,他們若無法證明他們在國會上所說的話,否則可能會被國會特權委員會傳召問話。
法官總結第一項控狀時表示,證據顯示,畢丹星在2021年8月8日同辣玉莎見面時,並沒有要辣玉莎澄清謊言。
法官尚未針對這項控狀作出裁決,目前正在針對第二項控狀進行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