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澳大利亞籍男子因為辱罵我國移民局人員,而且使用他人護照,被判坐牢八個月又兩個星期,罰款6500元。
如果他無法繳付罰款,則需以坐牢20天取代。
我國移民與關卡局和警方發布聯合文告說,被告阿拉丁去年12月14日在樟宜機場被查獲行李內裝有多個被禁物品,包括指節套和彈簧刀。當他被告知案件將交由我國警方進一步調查後,開始辱罵移民局人員。
警方扣留了阿拉丁的護照,以防他在接受調查期間離境。
去年12月28日,阿拉丁企圖利用他人護照,通過兀蘭關卡離開新加坡,結果被移民局逮個正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