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早前報道,一名來自檳城的十歲男童莫哈末法米周二(18日)在學校外的攤位購買了「眼球軟糖」,不料在食用時疑似噎住,送院三天後不治身亡。
星洲網昨晚(21日)報道,馬國衛生部調查後發現,此軟糖違反了食品法令下的標籤規定。
當局採取行動包括充公馬國衛生部發文告宣布,全面禁止這款軟糖在所有網絡平台和當地市場銷售,並將採取執法行動,包括充公相關產品。
根據文告,食品的尺寸或形狀一般不受該法規管制,除了直徑為 45 毫米或更小的「受控果凍糖果」。這類糖果必須註明「警告:可能造成窒息危險」和「不適合三 歲以下兒童」。
當地衛生部也呼籲民眾,尤其是家長,監控和敦促孩子慎選食物,尤其是可能導致窒息的食物;嬰兒和幼兒被食物噎住的風險更高。
「當食物沒有被正確咀嚼或整個吞下時,風險就會增加。堅硬、耐嚼、小而圓的食物很容易卡在呼吸道中,更容易導致窒息。」
與此同時,馬國一個民間組織Public Health Malaysia在Facebook發布了一則視頻,顯示「眼球軟糖」被攪拌後變成糊狀。
該組織表示,這類軟糖雖然造型顏色鮮艷誘人,但卻隱藏致命陷阱,尤其是食用後融化變成糊狀,容易堵塞小孩的呼吸道,大大提高致命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