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4萬元假結婚 越南女獅城吃牢飯

2025-02-26

一名越南籍女子為了延長逗留新加坡,於是支付約4萬4000元與當地男子假結婚,被判坐牢6個月又7周。(8視界新聞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一名越南籍女子為了延長逗留新加坡,於是支付4萬4000元與當地男子假結婚,被判坐牢6個月又7周。

《8視界新聞網》報道,31歲的被告阮氏翠娟(譯自Nguyen Thi Thuy Quyen)前日承認兩項牴觸新加坡移民法令的控狀,其他兩項控狀也在判刑時被納入考量。

她被控與名為郭子豪(譯自Jonathan Kwek Zi Hao)的男子假結婚,以申請長期探訪准證。庭上並未揭露這名男子是否已被提控,或將被控。

一名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高級檢察官告訴法庭,被告的工作準證有效期是從2022年8月27日到2023年2月2日;被告持有工作準證,在新加坡當表演藝人。

在她的工作準證即將到期時,她從網絡通訊平台看到一則有關假結婚的廣告,這則廣告稱可以協助外籍人士延長在新加坡逗留的時間。

回復這則廣告不久後,被告就接到一名自稱為「傑森(Jason)」的男子的電話,安排和她見面,商討有關假結婚的配套。

該男子後來被確認為新加坡男子黃志宏,他正在潛逃。

付中間人3萬元 被告之後同「傑森」和郭子豪見面,而「傑森」表示,郭子豪將會是被告的假結婚對象,以此為她申請探訪准證。

作為交換條件,被告必須支付「傑森」3萬元,每個月也得支付1000元的酬勞給郭子豪。

被告同意這項安排後,便支付「傑森」另外3000元,讓他安排自己和郭子豪見面。

被告之後返回越南,而郭子豪於2023年4月3日飛往越南和被告見面,兩人同一天一起返回新加坡。

他們抵達新加坡後就各走各路,一直到同年4月10日,在一家酒店註冊結婚才見面;他們婚後並未同居。

第二次延長准證時被駁回 被告之後成功在2023年6月26日申請到長期探訪准證,但去年5月12日再次嘗試申請探訪准證時被當局拒絕。

被告總共支付了4萬4000元,包括支付給「傑森」3萬元的安排費,和分別在14個月里,每月支付郭子豪1000元。

被告的代表律師沙林達星表示,被告只是整個犯罪群體的其中一人,而她在這起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微不足道」,且是一名「被誤導和容易受騙的人。」

根據新加坡的法律,假結婚的罪名若成立,被告可被判坐牢10年,或罰款1萬元,或兩者兼施。

做出虛假陳述以獲取移民便利的罪名若成立,可被判處坐牢1年,或罰款4000元,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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