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岁董事与邻企结怨,叉车猛撞致职员受伤,1500 元罚款太轻?

2025-02-27     静姝     5823

2 月 25 日消息,一起发生在宏茂桥 2A 工业区的叉车撞人事件有了最新判决结果。64 岁的白钢供应商公司董事王耀聪,因故意开叉车撞击邻企正在清洗的木托架,导致职员手腕受伤,被法院判处入狱 18 天并罚款 1500 元。

64 岁董事与邻企结怨,叉车猛撞致职员受伤,1500 元罚款太轻?

事件追溯至去年 5 月 11 日,王耀聪所在公司与一家物流公司相邻,此前双方曾发生争执。当天,物流公司的董事、经理和职员在公司仓库前的底层公共区域清洗木托架,而王耀聪正在同一层楼操作叉车卸载蓝色托架。

当时,物流公司董事和经理用喷水管清洗,职员在旁准备将木托架装到托盘搬运车。

电眼画面显示,王耀聪操作叉车时有足够空间绕过木托架,但他却突然停下,右转将叉车撞向木托架,致使站在旁边的职员手腕受伤。

不仅如此,撞了木托架后,他又左拐,导致木托架散落一地,随后还倒车再次撞向落地的木托架。发泄完后,王耀聪将叉车停在对方仓库前,对着物流公司董事骂脏话并指指点点,才驾车离开。

受伤职员起初未求医,可疼痛持续未消,于 5 月 13 日前往盛港综合医院就诊,被诊断或有韧带损伤,获得 13 天病假。

在庭审中,控方指出,王耀聪多次用叉车撞向附近有人的木托架,行为鲁莽且危险。叉车需持证操作,滥用极易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要求法官严惩。法官在反复观看电眼画面后,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这起案件不仅警示了企业间应理性处理矛盾,也为类似事件的处理提供了司法范例,后续相关动态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