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兼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政務部長孫雪玲在國會答覆工人黨議員嚴燕松詢問政府是否考慮設立詐騙受害者賠償基金時,表示這點。
孫雪玲表示,設立統一的基金歸還受害者被騙的款項,在操作上存在許多挑戰。這是因為,執法部門無法確認反詐騙中心(Anti-Scam Centre)追回的資金是否全部來自詐騙,因為詐騙集團通常涉及多種罪案,包括非法放貸。
她指出,如果成立基金賠償受害者,詐騙團伙也可能利用這個機制,誘導更多人參與詐騙,如鼓勵受害者充當騾子,以便日後通過基金索賠,進一步加大執法難度。
孫雪玲說,本地去年涉及詐騙案的損失金額高達11億元,但只成功追回1億8200萬元,這意味著就算取回這筆款項,多數受害者也只能拿回極小部分的損失。
儘管如此,當局認同應該盡最大努力追回犯罪所得,並探討更有效的賠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