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級政務次長黃偉中在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財政部開支預算時指出,目前許多機構要求企業展示業績和財務能力,以確保獲選的企業能夠交付項目。這項考量至今仍適用,但如果擬議的解決方案是還沒有面市的新科技或新產品,企業就會面臨挑戰,尤其是起步公司。
此外,試驗和部署推行階段一般分為不同的競標項目。負責試驗計劃的企業不一定能同政府一起大規模推行解決方案。
黃偉中說,新計劃將讓政府針對創新解決方案所頒布的合同涵蓋試驗和隨後的部署階段。這意味著,如果試驗計劃取得成功,企業將有機會擴大創新產品或服務的規模。更多詳情將在今年下半年公布。
另外,政府將把簡易競標組別Tender Lite的涵蓋範圍擴大到建築和信息通訊技術方面的合同。
目前,供應商可通過Tender Lite參加採購不超過100萬元的一般商品和服務招標項目。
針對建築合同的措施將在5月推出。
黃偉中指出,這能減少行政程序,當局將簡化關閉帳號的條件。另外,政府將與企業分擔風險,將違約金的上限定為合同價值的一成,並取消保證金的要求。當局也會儘可能取消或縮短維修缺陷責任期(Defects Liability Period)。這些調整將有助於緩解承包商的現金流問題。
至於信息通訊技術合同的相關措施則會從今年下半年起逐步推行。